2004年8月19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浙江法制报 > 浙江法制报精彩推荐 改变文字大小:   | 打印 | 关闭 
司法会计走进重大工程 四十多亿资金“安然无恙”
陈辛江

  本报讯  营业税征收应在劳务发生地缴纳,但上虞检察院的司法会计在某公园工程中发现,乙方提供的绍兴市统一收款收据不符合营业税征收的有关规定,这样会导致营业税的漏缴。据此,上虞检察机关及时向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发出了建议书,有效地制止了工程漏税情况的发生。据了解,为了保证重大工程资金管理、使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上虞市检察院年初制订《关于检察司法会计中心参与重大工程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若干规定》,出台了检察司法会计介入重大工程制度,由司法会计协同参与重大工程资金管理、使用等项目的审查、监督,做到提前介入、全程把关,较好地弥补了决算审计的滞后性缺陷。据悉,上虞检察院对329国道上虞段改建、南环曹娥江大桥建设等30项总投资达40多亿的重大工程开展了包括司法会计介入在内的多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这30个工程项目至今未发现一起职务犯罪案件。
  工程款拨付是否按计划进行,手续是否完备,有否合法凭证依据;专项工程支出是否真实可靠,有无将一些不应列入的支出或一些不合法开支在专项工程中列支;建筑材料、装潢材料的采购是否真实合法,有无合法原始发票,有无重复报账现象,人工工资发放是否真实……上述都是检察司法会计介入审查的主要内容。司法会计中心通达自侦部门、职务犯罪预防部门等渠道掌握的全市重大、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信息,与职务犯罪预防部门一起与工程建设单位职能部门联系沟通,对工程的前期准备、建设实施到竣工决算全过程进行不定时、不定期的审查监督,事后还可出具司法会计检查报告。到目前为此,上虞市检察院已先后对上虞市三角站公园绿化工程、市民中心前期工程、舜耕公园建设工程等5项投资近3亿元资金,创″双优″重点工程实施司法会计检查并出具《上虞市检察司法会计检查报告》。
  司法会计介入重大工程制以来,收到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上述公园工程承包单位的一位负责人说:“司法会计介入重大工程制度,是原有预防职务犯罪机制的有效延伸。司法会计全程把关,提高了财务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对我们从事这项工作的人员也是一种特殊的保护。”
  这一制度也受到了相当部份建筑商的欢迎。一位建筑商说:“司法会计的审查和监督,不仅仅对我们是种约束,对开发商也是一种约束,可以较好地保证开发商按合同履行义务。”据悉,他曾承接一项工程,完工后过了1年还未全额收到工程款。司法会计发现后,及时与预防部门进行联系,预防部门随后向建设单位发出了建议书,使工程款项得以支付,竣工结算得以实施,工程还顺利过了“双优”验收。